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、原副院长白景明12月29日在中新社主办的“中新财经2021年会”上表示,房地产税要成为共同富裕中实现“房住不炒”、保证房地产调控在存量方面必要的手段。
白院长的观点,虽然在表达上有点拗口,读起来也不顺口,但是,基本意思还是清楚的,是能够想得到的,那就是房产税对实现共同富裕很重要,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也很重要。那么,房产税政策出台之后,能否对实现“房住不炒”定位起到积极作用,能否有效发挥其在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作用呢,显然,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。
实际上,房产税政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试点,上海、重庆作为试点城市,起初也被寄予厚望,甚至有人认为,两地试点之后,很快就能推出。殊不知,当时的情况下,房产税政策根本不具备出台的条件,也很难制定出适合房地产市场要求的房产税政策。
因为,房价的持续上涨,特别像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,房价更是出现了无法控制的上涨,房产税试点怎么可能取得效果。就算推出房产税政策,也只是一个摆设,不可能产生效果。重庆因为政府发力,强行控制住房价上涨,试点的效果相对好些,但也不具备推广条件,没有积累多少可供其他地方借鉴的经验。房产税在两市的试点,留下了一个字——难。
难,并不是房产税迟迟不见面的理由。越是难,越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,越要积极向前推进,力争早日出台,早日发挥作用。因为,任何一项政策,都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,也无法在所有人都接受的情况下再出台。对房产税政策来说,只要大部分人能够接受就行了。而要让大部分人接受,政策在设计时,就一定要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,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,而不是让大多数人失望、大多数人不认可。一旦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了,政策的设计也就是成功的。
很显然,房产税政策的设计,必须把遏制炒房作为最主要的目标取向、价值导向。因为,商品房只要存在炒作现象,只要被购房者当作投资品,而不是居住物,价格就不可能真实,不可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,就会成为少数人的牟利工具。因此,房产税的设计,必须把重心放在遏制炒房和过度投资方面,让其回归居住属性。那么,对多套房的居民和投资者,包括炒房者,就必须课以重税,必要时,可以对住房过多者课以重复征税。相反,对刚性住房,则免税或低课税。特别是首套房,应当不纳入课税范围。
需要明白的一点是,房产税决不是想与谁过不去,不是针对哪个群体,而是那疯狂炒房和投资住房的人,与政策过不去,是用行动挤进了政策制约的范围。既然要与政策过不去,那政策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对这部分人群实施重税,迫使其放弃炒房和过度投资住房,从而释放住房资源,让住房资源惠及更多普通群众。
眼下,到底有多少人具有多套房,都是什么人具有多套房,这些多套房都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所有者名下的,有没有暗箱操作和违法乱纪问题,都值得关注。所以,房产税必须在这方面能够发挥作用,能够将多套房从拥有者手中赶进市场、逼进市场,而不是出现闲置或空置。因为,它不仅涉及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,更涉及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,是必须解决的问题。
也正因为如此,有关方面在制定房产税试点方案时,一定要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出台以后的矛盾与问题。对存量房,房产税要重点关注二手房销售,弄清楚二手房都是谁在销售,将一双双藏在二手房背后的手挖出来,从暗中交易变成明面交易,由暗中空置或闲置,变成市场有效用房,既避免出现新的炒作,也避免住房资源浪费,减轻土地供给压力和城市容量压力。
对增量房,重心放在首套房上,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问题上。所谓的高档小区、豪华住宅,要尽量少建,多建普通群众买得起的住房,多建租赁住房,多建保障性住房,最大限度地满足刚需,满足首套房居民。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安排改善性住房,满足中等收入阶层中收入相对较高人群的住房需要。对这类住房,房产税在设计时,一定要重点照顾、重点倾斜,不能大范围、大力度征税。如果房产税的设计能够做到这样,就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接受,就会满意度较高。